運輸及房屋局今日公布,在新安排下,發展商須在臨時買賣合約簽署後五個工作天內,公布未建成一手住宅物業的交易資料。
此外,該商會亦同意在價單上列出每個單位每平方呎/米「實用面積」的價格;並在售樓說明書內更顯眼地列出有關樓層編號的資料。上述新措施將於十一月底正式落實。
發言人表示,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將在指引中加入新規定,發展商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五個工作天內,在發展商的網頁和售樓處提供相關的買賣合約資料,讓公眾在數天內已可以知悉相關交易。發展商仍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一個月內,在土地註冊處登記買賣合約。
發言人續說,商會將在指引中加入新規定,要求發展商須在價單列出個別單位每平方呎╱米「實用面積」的價格。
至於樓層編號的資料,發展商過往都有在其售樓說明書內提供樓層的剖面圖,以顯示各幢大廈的樓層數目和各樓層的位置,以及於售樓說明書較後部分的「參考資料」內,載列樓層編號的資料。
特首曾蔭權說,針對發展商的跳層問題,必須以合理的模式進行,若沒有改善,日後考慮立法,以防不合理的跳層。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表示,為進一步提高售樓說明書內有關樓層編號資料的透明度,商會將要求發展商於售樓說明書首部分的發展項目基本資料一欄中,清楚列明樓層編號的資料。
發言人表示:「政府十分關注近日一些一手住宅樓花的銷售手法和市場上混亂的信息。新措施將有助進一步提高未建成一手住宅物業交易的透明度,以及物業資料的清晰度。」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