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主謀蔡玲玲(40歲)經審訊後於區院被裁定29項偷竊罪成,另與其舊同窗的母親溫潤如(66歲)同被判串謀洗黑錢罪成,其舊同學廖明麗(40 歲)則無罪釋放。案件押後至8月11日判刑,其間蔡、廖兩人還押。
法官裁決時指出,事主因信任女被告蔡玲玲而簽下銀行文件,反觀蔡辯稱涉款是貸款及替對方代為投資的說法不可信。法庭認為溫潤如在知情下借出戶口,並獲報酬4萬多元;而蔡、廖之間雖有串謀協議,但獨立於控罪所指的三人協議,故技術性裁定廖脫罪。
控罪指出,蔡玲玲於01至06年間偷竊事主及其家人逾774萬元,其間與溫串謀處理逾565萬元盜款。
【案件編號:DCCC1395/09】